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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曾经遭遇过霸王条款吗

发布时间:2020-07-13 16:05:43 阅读: 来源:全毛厂家

每年3·15,霸王条款都是消费者最无可奈何的投诉项目之一。北京市消协指出,遇到“霸王条款”,消费者群体经常是只能自认倒霉,花了冤枉钱还受窝囊气。

有人可能会疑惑:“商家很少与我们签合同,哪里能看出是‘霸王条款’”?事实上,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利用它来免除自身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、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时时发生。当你在自己正使用的美容卡、健身卡、消费卡上看到“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”,购物时瞧见店堂里挂着“打折商品、珠宝首饰概不退换”,和朋友外出用餐时餐馆里过目不忘的“禁止自带酒水”时,其实这不经意间,你就已经是“霸王条款”的“受害者”了。

霸王条款“时而明目张胆”、“霸气”十足,时而又玩起“隐身术”、“变脸术”,纷繁复杂、难以名状。

最近,一份针对“霸王条款”网上问卷调查显示,有90%的人经常遇到“霸王条款”。对于“霸王条款”经常出现的领域,电信行业、商场超市、银行位居前3位,这也是消费者与之打交道最多的单位,其他诸如餐馆酒店、水电气交通公共行业、保险、旅游、购房租房、汽车等领域也都有涉及。

在问及哪些是被商家使用频率比较多、且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时,“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”成为被调查者的首选,约占86%。一直处于热议的“餐馆谢绝自带酒水”也有68%的人选择。

调查发现,消费者对“霸王条款”的意识还是比较有敏感度的,除了极少数人称“已习以为常”或者“很少注意到”外,有六成的被调查者都反映,由于合同由经营者制定并提供,自己虽然心里清楚、不愿意,但个人力量太薄弱,往往只能被迫接受。因而大多数消费者面对受“霸王条款”侵权时,往往都“不想找事,被迫接受”。

86%的被调查者认为即使投诉了,也很难解决,或者时间很慢。消费者因此最希望通过法律法规增加商家“霸王条款”的违法成本,并及时点名曝光。

以下是几个常见的“霸王条款”式样:

租房时,“中介称,房屋内家具完好,租住期间如有损坏,押金不退,照价赔偿”。

买房时,“购房者不按时缴房款要支付的违约金,与开发商延期交房时的违约金,一个10%,一个仅为0.1%”。

拍婚纱照时,“影楼规定,未选中的影像作品及底片、样本归公司所有,如有需要,可另行付费,每张底片30元”。

妻子生产时,“医院规定,婴儿不用自带的用品”。

小孩入托时,“幼儿园称,这是要保留孩子的位置,以便不招别的孩子”。

办美容卡时,“美容院规定,如果退卡,已半价消费的项目需按全价结算”。

购物时,“商场规定,打折、特价商品不能退”。

【即时通会员如是说】

国内某银行在没提前通知用户,也没有经过用户同意的情况下,开通了网银绑定手机银行的服务,虽然是免费的,但是给网上付款和购物造成了很大的不便。在面对霸王条款时,制定者往往占据了绝对的优势,而消费者却没有什么办法。——杨弼麟

我遭遇过,商家为了赚钱,变了法的坑我们消费者,说买一百送一百,送的一百代金券可以抵现金,就是特价商品除外,看看店子里都是特价商品,不打折的寥寥,充话费送手机,冲XX送XXX花费,可是每个月划拨10块,划到猴年马月去了。大家谨记就是,无奸不商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小心上了商家的当!——张欢

相对而言,消费者一般都是弱势群体,为生计而奔波,每当遭遇“霸王条款”侵权时,除了忍让,无奈的“被迫接受”外,想通过投诉解决不公正待遇,时间也耗不起。这个问题的最理想解决途径,大都是通过比较敏感的知识分子阶层,比如新闻媒体记者们去发现,并曝光,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,专家学者总结定性,最后人大立法改进。凡事总有个由比较无序到有序的进取过程,大家的力量共同推动着社会的进步。——栗彦卿

购物时,“商场规定,打折、特价商品不能退”,这一条是最常见的,正是最常见消费者就习以为常,霸王条款也成为理所当然,不合理性则被隐盖掉,如果消费者深思则会想到商场打折、特价的商品同样是消费者花了钱购买到的商品,消费者同样有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要求退货。然而商家则强行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,正如航空公司规定的打折机票不可以改签。生活上有太多的不合理条例成为理所当然,没有完善的法律出台保护消费者,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仍旧不可改变。——高欣婷

霸王条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,一些企业或是商家为了免责或是避免利益的损失,制定霸王条款,而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,投诉维权难使得霸王条款似乎成为合理规定,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在市场的公平地位。如何使企业和商家加强自身道德和自律以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,强化市场监管,方便消费者投诉维权等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正当权益才是当务之急。——高风铃

无处不在的隐性条款在不停着维护着商家的利益,而且愈加完善,让消费者根本没法明眼看出来。很多时候像“谢绝自带酒水”一样明目张胆的条款,即使知道不公,即使有法规说了这样不对,可是又有什么用呢?——杨文

消费者在遭遇霸王条款时往往很气愤,但又无可奈何。其中维权成本高、程序复杂是不敢大声对霸王条款说“不”的主要原因。健全公益诉讼制度或许是解决这一“顽疾”的良药。——王斌

霸王条款太多了。比如,我租房子的时候,二房东给我的合同里就有许多霸王条款。但是,没有办法。这是社会现状。虽然春天到了,阳气生发,整个人趋于积极向上,但仍然要承认现实。这些事情,我想还是因为我们的法律没有执行力吧。关于“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”这样的说法,我记得很早的时候,就被认定为违法的。可是,仍在生效。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法律实在很脆弱。——龙在天

全中国广大的消费者群体数量庞大,而全中国操蛋的霸王条款数不胜数,商家、企业主睥睨消费者,嘴上心不甘情不愿、毫无诚意地奉消费者为上帝,可在最关键的服务和产品环节,他们总是以缩头王八的姿态演绎出霸王条款的气势。而大度、不愿计较的我们,就这样宠坏了我国的老板们,其实,弱势的消费者才是最后的受害者。——李展蓝

现在大多数人的维权意识不强,消费者利益遭遇侵犯时大多选择忍气吞声,抱着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态度实质上是滋长了这种霸王的嚣张气焰。我的母亲就从来不肯对这种行为低头,她会认为一两块钱是小事,但是这种行为就是错的,这不是明摆着欺负到你头上来了吗?你为什么不会站出来,只让人当软柿子捏。我家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做得十分差劲,每回收物业费却从来不忘,母亲会提出很多要求,例如小区路灯晚上不亮,楼道垃圾无人打扫,每回居委会都会以“商业住宅小区”的名义来推脱,说当初签订合同时就明确提出是“商业住宅小区”。我的家庭并不贫困,父亲有时也会耐不住居委会屡次轰炸电话交了物业,可按母亲的说法就是,遇到这种行为,忍气吞声就是无能。——胡倩

在仆人骑在主人头上的世界中,上帝被欺负受点窝囊气又有什么大不了的?想开点少生怨气了,好歹你也没得个肾结石啥的。——潘宇峰

其实只有一个问题:霸王条款归谁管?我们国家有这么多的行政机构,但遇到问题的时候却常常找不到管事的,有时候一个问题还归好几家管,所以不良商家才有恃无恐耍霸王。当3·15协会说遇到问题该怎么怎么办,有关部门说这个问题不归我们管的时候,瞬间明白了,这才是最要命的霸王条款!——小迷

霸王条款,隐性的,显性的,你在意的,你不在意的,它都在那里,仿佛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。我遇到最多就是吃饭时候的收费餐具,而且只提供收费餐具,可作为餐馆,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?——笔笔的笔

记得07年的时候看病,我抱怨药费高,医生说:“那是你挣得少!”当时我没有跟他争辩,现在想想,真应该好好跟他理论下,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横!中国的霸王条款可以分为两块:第一类是垄断机构的,比如医院和学校,这些机构掌握了垄断资源,很横,这些更多需要两会上去解决,需要行政手段往下压。第二个是个体商户的,比如餐饮业的那些霸王条款,这些就需要媒体多多曝光,让老百姓知道自己哪些钱没有必要付,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权!——马超

到饭店吃饭时,店家规定:谢绝自带酒水饮料!于是我经常把饮料埋在我的巨大的包包里,猥琐的带进饭店。——小君

霸王条款如此盛行,怎能不曾遭遇。不断地遭遇,部分个体的反抗维权,公共机构的解决落实、政策规范。但愿明天会更好。——杜慧仪

在电脑上要转某个游戏或者软件的时候,都会有一条协议必需同意以后才能点击下一步进行安装,这算吗!——项先生

遇到最多的霸王条款就是“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”这句话了,这充分说明了活动中存在的潜规则。如果商家做活动不是为了让消费者得到实惠,而仅仅是为了加强宣传和促进销售,久而久之,消费者的忠诚度必然会大大降低。这样下去,还有什么发展可言呢?——李特

霸王条款处处可见,渗入到每日的生活中,然而面对这些,人们的态度,不妨引用“星语心愿”里的那句歌词——找不到你留下的痕迹,眼睁睁的看着你,却无能为力,是最贴切不过了。看到这个话题,昔日里,禁止自带酒水、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等等“王者”条例历历在目。——李斐

最近买的电脑出现问题了,咨询售后服务人员,被告知尽管尚在保修期内,但是已经过了上门维修的保修期。听到这个之后我就纳闷了,这保修期还分类别?买电脑之前营业员并没有把上门维修的期限告知我,只说是整机保一年,主要部件保两年,原来中间还有这么大的差别啊?——程鹏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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